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公开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改善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紧缺状况,根据《枣庄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9年枣庄市招才引智需求公告》,拟公开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范围
(一)引进计划
根据《2019年枣庄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首批引进10名高校优秀毕业生。通过西安“高校行”已招聘2人,剩余8个名额(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硕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30周岁以下(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求职初审、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
联系电话:我市面向社会公布的《2019年枣庄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中已公布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362-3698959,联系人:郝宝荣。
应聘人员通过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或电子邮箱下载《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3)等材料。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于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
地点: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地址: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北路223号)
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不得委托别人。应聘人员现场参加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⑴《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原件);⑵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在读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和专业证明(原件),并能够正常毕业;⑷就读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⑸一寸近期同底版照片3张。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纪委监委、市编办、市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
四、相关要求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纪律,确保引才工作规范、科学、公平、公正。对于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及专业》
2.《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附件1: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及专业
岗位 专业 |
数额 |
公共卫生监测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1 |
计划免疫、传染病、艾滋病防治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6 |
流感病毒分离实验室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 |
合 计 |
8 |
主办: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六盘山路669号
业务咨询电话:0632-3255857 传真:0632-3257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