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06年版饮用水标准相比,新版标准水质指标从106项调整到了97项,新增了4项指标,删除了13项指标。一方面,基于水质指标在我国饮用水中的存在水平,污染物的人群健康效应或毒理学研究成果以及水质检测方法等技术依据,将反映目前我国水质污染特征的指标纳入标准,使指标体系更为完善,更好地保障水质安全;另一方面,将已不是当前我国饮用水水质风险关注点的指标进行了删除,将其从标准正文纳入到参考指标中,进一步提高了监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工作效率。
此外,根据污染物指标的人群健康效应或毒理学方面最新的研究成果,基于健康风险评估的技术方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次标准修订中还调整了8项指标的限值,其中7项指标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限值要求。还有一项重要的变化是,本次标准修订统一了城市和农村饮用水的水质安全评价要求。
从总体上看,新版标准虽然指标数量减少了,但是技术要求没有放宽,反而更能反映我国当前的饮用水水质状况,更能体现我国污染物健康效应的最新研究成果,统一了城乡饮用水水质评价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