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照门”凸现食品监管缺位

作者:陈 飞 时间: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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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部分方便面生产企业身陷“辐照门”。有媒体报道称,方便面中的调料包可能经过辐照处理,但却没有按照国家强制标准要求标注“辐照食品”,并且这已经成为辐照食品的行业“潜规则”。此事再次引起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辐照食品安全吗?为什么企业宁可违法也不愿明确标识?有管理办法,有国家标准,相关监管部门为何没有发现?

  辐照食品安全吗

  专家:目前辐照食品的安全不是问题。

  国际权威组织:用10千戈瑞以下剂量处理的任何食品,不会产生毒理学上的问题。

  “(方便面的)调料包都要辐照,不然质量不过关。”

  “很多食品都要辐照,尤其是标准严格的出口食品。”

  这是有关专家在就“辐照门”事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的说法。

  据介绍,辐照食品并不是新鲜事物,我国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已经开始应用此项技术。它的原理是用钴-60、铯-137产生的γ射线等辐照加工处理食品,杀死致病菌和微生物,不添加化学物质而提高食品的卫生质量并延长保藏期,具有简便、卫生、安全等特点。

  此次方便面调料包成为“辐照门”的导火索,在专家看来并不稀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有关专家表示,较早广泛使用辐照技术处理的加工食品就是调料包,因为如果不经过辐照处理,其中的微生物指标很难达标,更别说长期储存了。

  “经过辐射,食品还安全吗?”这是很多人看到辐照食品的第一反应。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应用化学所实验室主任李久强说,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按照标准处理的辐照食品是安全的。国际上几十年的研究和实验表明,食品辐照分解产物大多是食品中天然存在的成分,不产生强致癌物等有害物质。食用辐照食品的动物生长、发育、遗传与食用不辐照食品的动物完全相同。同时,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多国都进行过食用辐照食品的人体试验,没有发现任何不良影响。

  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世界卫生组织共同组成的国际食品辐照卫生安全评价联合专家委员会于1980年宣布,用10千戈瑞以下剂量处理的任何食品,不会产生毒理学上的问题,今后可以不再进行毒理学试验。

  但也有个别学者认为,动物实验结果显示,长期食用辐照食品会造成体重减轻。

  企业为什么不标识

  企业:担心消费者心存疑虑而影响销量。

  专家:目前的问题与政府监管的缺位直接相关。

  “辐照门”事件被披露后,相关企业一直没有正面的回应。有食品业内人士解释说,虽然国内外政府和科学界对于辐照食品都是认可的,但是由于加工过程使用了放射性物质,企业担心一般消费者可能心存疑虑而放弃选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害怕因此影响销售,所以都讳莫如深。

  专家介绍说,正是考虑到消费者可能的担心,也是出于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政府监管部门才要求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等要加贴标识。1996年卫生部颁布的《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强制标准,都要求辐照食品在包装上必须贴有统一制定的辐照食品标识。

  “为什么企业不标识?”接受采访的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子能所专家赵俊峰说,辐照食品本来是光明正大的,不知企业为何要遮遮掩掩。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一些发达国家的食品行业协会曾认为,辐照方法与蒸煮、紫外线一样是物理方法,特别标识没有必要,而且会影响行业发展。同时,目前我国关于辐照产品加贴标识的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难以执行。

  但是不少专家认为,无论企业出于什么心理和理由,法律规范都是严肃的,出现目前的问题与政府监管的缺位直接相关。

  据了解,《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辐照食品的监督检查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抽检结果于同年10月报卫生部,并由卫生部统一公布。但是,记者没有查到近年来有关部门抽检的信息,一些相关部门在接受采访时也对此推托不知道。

  《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卫生部设立的辐照食品检测中心是全国辐照食品检测的最高技术仲裁机构,是全国辐照食品技术指导中心。记者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网站,可以查到“卫生部辐照食品检测中心”的名称,但是该所有关人员表示,这个中心早已不存在,从事辐照食品的专家都已经退休,目前该所没有开展相关业务。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辐照食品加工产业发展迅速,1999年辐照量达8.6万吨,2002年辐照量超过10万吨,居世界首位。与热热闹闹的辐照食品加工业相比,相关安全监管却是如此冷清。记者就辐照食品问题申请采访质检、卫生等相关部门的人员,他们均表示不知情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

  没有监管就没有安全

  有关研究:长期食用单一种类的辐照食品,可能存在健康风险。

  专家:没有相关国家标准的食品,不能进行辐照处理。

  “安全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食品安全。”李久强介绍说,尽管目前科学研究认为用一定的剂量辐照任何食品都是安全的,但有研究提示高剂量辐照可能对食品的风味、颜色等品质产生影响,而且长期食用单一种类的辐照食品,也可能存在健康风险。

  由于牵涉放射源使用的问题,各国政府对辐照食品加工仍都采取了审慎的态度,对可辐照食品种类和辐照企业进行审批,制定相关产品卫生标准。据2003年的统计,全球至少有38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了548种食品和调味品可用辐照处理。我国也先后批准了24种辐照食品的卫生标准和近20种辐照工艺。

  “没有相关国家标准的食品,不能进行辐照处理。”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说。据了解,卫生部颁布的《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辐照通用技术要求》,都规定了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的辐照加工必须按照规定的生产工艺进行,并要按照辐照食品卫生标准实施检验,凡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辐照食品,不得出厂或者销售。比如《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规定,新鲜水果蔬菜总体平均吸收剂量不大于1.5千戈瑞,具体规定了17种典型产品,包括大蒜、生姜、刀豆、苹果、荔枝等。

  “辐照食品安全的前提是,食品品种、辐照剂量等符合标准,否则都可以算是不安全食品。”李久强说。令消费者和专家普遍担忧的是,从以往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缺少监管的企业完全有可能为了利润“胆大包天”做出危害消费者的行为,因此没有监管就谈不上安全。

  专家认为,“辐照门”事件再次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领域长期以来的执法不严、监管缺位的问题。从用技术手段确保食品安全的角度看,辐照食品产业的发展是大势所趋,因此政府部门加强监管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