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中心简介

单位简介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中共枣庄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市卫生防疫站基础上组建的财政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于2003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中心职能是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要求,利用现代预防医学理论和技术,开展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卫生监测检验、健康教育、科研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搞好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定并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相关措施,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健康教育和防病宣传,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公共卫生主动监测、疾病预防控制检验检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卫生学检验检测评价等。为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技术保障,保护全市人民公共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副县级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27人,目前在编在职人员9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1人,高级技术职称26人,中级技术职称31人,初级34人。中心设党委,设有党委书记1名,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下设传染病防治科、计划免疫科等13个业务科室和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党群科、药械科5个职能科室。另外承担着济宁医学院等卫生院校带教实习任务。本中心具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对外通信联络设施,以及从事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及设施。中心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14466㎡,其中疾控中心7500㎡,检验用房约2400㎡。


中心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规划、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计划免疫工作规划、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及预防性生物制品的管理。

3.负责全市消毒监测管理与虫媒生物的监测控制。

4.负责对直管企业、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进行职业卫生及环境卫生质量的监测;负责接害职工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查体与监护并参与职业病诊断。   

5.负责食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消毒杀虫药品等的检测检验工作。

6.负责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和学生营养保健、健康教育咨询工作。

7.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规划、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8.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工作。

9.负责对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10.负责对传染病突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1.负责市预防医学会工作。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六盘山路669号   邮编:277000                


电话:0632-3698958              传真: 0632-3257653                  

E-mail:zzcdc@163.com